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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宁波站概况
| 2011-11-17| 【 】【打印】【关闭

为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在北仑区共同组建中国科学院宁波城市环境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研究站”),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名称

研究站名称定为:“中国科学院宁波城市环境观测研究站”。

英文名称为:Ningbo Research Center for Urban Environment,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二.功能定位和目标

立足宁波市,辐射长三角,面向国家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际城市生态科学和环境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前沿,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展城市环境长期观测研究、城市生态环境与健康、城市环境治理与修复技术、环境治理工程与循环经济、城市规划与环境政策研究与开发以及技术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到 2020 年: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卓越的研发队伍,拥有以在学研究生与项目聘用人员为主体的高水平流动人员队伍,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城市环境观测研究与开发平台、具有国际水平和特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得到国内外认同的技术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的平台,同时成为城市景观、环境科学普及的一个重要亮点。

重点突出以下研究方向和任务:

(一)建立城市环境立体观测研究系统,观测城市环境的长期变化过程;观测城市环境系统中生物、物理、化学、基础建设和社会经济因素的空间结构对生态过程的影响;观测城市环境系统对公众的影响。研究城市生态系统适应环境变化的社会策略和技术途径。

(二)开展以环保工程技术为重点的环保产业,环保产品及技术的开发。着力研发城市水体、大气、固体废弃物和物理性环境污染治理与资源化的关键技术,以及相关的高效环境材料制备技术;推进国际先进环境保护技术在中国的整合集成和技术转移。承担国家、省级、宁波重大环保技术攻关项目。承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委托任务。

(三)跟踪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中与绿色发展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引进与开发应用,进行传统产业环保监控与治理技术研发,支撑环保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研发解决城市环境问题以及环境与健康的关键技术和集成技术,培植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中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治理工艺与关键技术,以及环境领域创新价值链产品的应用研究,形成新一代环保产品及产业化。(四)有选择地开展城市环境工程技术及循环经济的应用研究,重点开展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的集成与工程应用,生态产业创新技术示范,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设模式,城市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与治理等,适当开展相关基础数据、理论方面的研究。

(五)建设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艺研究平台、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平台、城市复合大气污染净化技术工艺研发平台、环境生物技术研究平台、环境材料研究与开发平台、环保设备评估平台和物理污染研究平台等,为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力的技术服务与支撑。

(六)培养研究生,并具有面向社会的培训功能,成为城市环境研究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中心。

三.建设周期和规模

(一)建设周期:为 2.5年,其中,规划和设计 6个月,基本建设 1年,试运行期 1年。边建设、边招聘、边研发,在基本建设的同时,进行人员招聘和研发工作。

(二)研究站本部位置:研究站本部位于北仑春晓科技工业园区春晓湖东北角(拟用地54000平方米,其中代征公共绿地面积8500平方米)。

(三)建设规模:研究站由研究站本部、分布在城市及周边区域的数个观测点以及流动观测设施等构成。

研究站本部总建筑面积20200平方米。其中,实验楼及辅助用房11825平方米;生活配套公寓用房8575平方米。

(四)人员规模:固定编制 50 人,项目聘用25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45人,博士后 15人,客座研究人员40人。

四.管理体制

(一)研究站隶属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二)研究站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站长负责制。理事会由双方各委派 3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理事长和站长的委派或任免由甲方负责。副理事长、副站长分别由甲方、乙方协商委派代表担任。(三)鉴于中央对地方设立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的规定和限制,地方需匹配的事业人员通过适当增加项目聘用人员的办法解决(由双方协商解决编制和经费问题)。

(四)研究站建立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体制和机制运行,做到职责明确,开放有序,评价科学,管理规范。

五.筹建工作机制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成立筹建领导小组,负责人由甲、乙双方各1位主管领导担任,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决策协调筹建期间的有关重大事项;同时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成立筹建办公室,并注册地方事业法人研究机构(名称可为“宁波城市环境研究中心”),负责筹建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与实施。

六.资金来源及用途

研究站建设资金总计 1.7亿元。甲方投入 0.5亿元,其中:科研装备 3900万元,开办运行经费 1100万元。乙方投入 1.2亿元。其中:基本建设 8500万元(土建、装修,道路、供电、供气、上下水、通信、绿化等配套设施),初期开办运行经费 1500 万元,其余2000万元用于研究站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和各种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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